2)Chapter24thelong-gone_百利甜与咖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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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后来,他爱上了我的母亲,一个坚强善良的女人,教会了他如何去表达爱。

  大约我十岁的时候,我父亲终于彻底失望,意识到他大概等不到与我爷爷和解的那一天了,于是他开始把眼光放向了国外,将事业重心挪到了北美。

  我当时年纪还小,十分抗拒搬到另一个国家的想法。于是我哥哥斯特凡随父亲去了美国,而我和母亲以及狗狗Mindy留在了瑞典。

  Mindy是一只特别大的金毛寻回犬,是我叁岁生日时家人送我的礼物,从那之后我人生几乎每一天都是和她一起度过的,Mindy对我来说是朋友也是家人。我八年级那一年,Mindy患了重病。我们带她去看了好几个兽医,做了无数检查,最后,医生无奈地建议,还是给她一个“人道的结局”。

  我不管这个说法有多中立平淡,我只知道他们打算杀了Mindy。我哭闹了很久,就连生了病的Mindy都想努力让我振作起来。我看着她的眼睛,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:她呼吸的每一秒都活在我无法想象的痛苦之中,死亡对她只是一种解脱。

  那么多年过去,我依然记得那一个下午,那是斯德哥尔摩的典型天气,阴冷灰暗。一个十五岁的男孩,带着他的狗狗去接受安乐死。

 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觉得世界上有比这更加难过的事情了。

  那天回家之后我就和家人商量,我说,我也要去美国。

  父亲和哥哥很高兴我下了这个决定。

  他们意外去世之后,我一直很愧疚,悔不该因为当年的任性,让我那非常相爱的父母两国分居许多年。他们本该有更多年幸福的日子。

  一切发生得都太快了,前几天我还在一个人人似乎都有些社交尴尬的祖国,转眼之间我来到了纽约这个世界上最热闹的城市。

  几所声名显赫的私立学校不对我开放名额,他们的学生还在读小学时家长就已经为孩子的入学资格争破了头。还好事实上公立的高中也没有我父母想的那么可怕,除了校园设施没有那么先进,没有任何东西会阻碍我上个好大学。

  我刚来的那阵子,可以说经历了很多文化震撼。美国人和瑞典人很不一样,美国高中生更是令当时的我无法理解。我倒是没有遭到什么霸凌,那时候我个子就已经比大部分人要高了。大家都对我很热情很耐心,但是我不会假装不知道什么是白人特权。同样身为移民,学校里的墨西哥人和中国人显然就没那么好运了。

  不过来到新学校的第一周,我就惹上了麻烦。我无意间撞见几个坏小子在男厕所为难一个瘦弱的同学,当时我几乎没有思考,就上去叫他们停下。我被警告不要多管闲事。

  我固执了一下,没有马上离开。我记不太清是谁先冲动的,谩骂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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